“齐悦读”线上共读《疫情防控中的法与罚(二)》
讲座题目:疫情防控中的法与罚(二)
主 播:经 蓓
嘉 宾:李 勇,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张烨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东方派出所民警。
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文峰,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讲座时间:2020年2月19日20:30——21:30
(备注:讲座视频可循环播放)
疫情防控中的法与罚(二)
讲座内容:
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查处“假口罩”。
麻城市某医药门店销售伪劣口罩,一周内非法获利近20万元。经过调查,这一批假口罩,是刘某与叶某,共同出资30万元进货60万假口罩,全部流入麻城白果镇、龟山(镇)、顺河镇等地,还有城区一些药店,全部都销售一空。假口罩是小包装,标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一次性使用口罩。目前,刘某、叶某二人被刑拘,对上下家进行跟踪打击,被售出的伪劣口罩正在追查中。
某药店销售N95口罩上面有明显的污渍,还有一种上面全是日文,没有生产厂家,属于三无产品。警方侦查发现,这家药店的黄某通过微信向他人以9.5元单价购买2000个N95口罩,并以18元单价出售;以1.2元单价购买了2.4万个日本进口口罩,并以2.2元价格出售,短短数日两款有问题口罩销售一空,总销售金额8万多元。目前这家药店销售的两款口罩已交有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对相关线索进行深挖。同时,通过调取相关视频,寻找购买问题口罩的群众。并对上下家进行溯源跟踪,进行打击,对辖区内药店、商行、便利店等场所进行严格排查。
近日,广州佛山警方查处了一个正在生产假冒品牌口罩的地下工厂,三台生产设备正在全速的运转,一箱箱成品,半成品口罩堆放在厂房四周,民警要求现场工人出示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时,均无法提供。经清点现场共有生产设备三台,N95等型号口罩共17.5万只,生产材料80余箱,经调查办案人员发现这批口罩是冒充某品牌口罩,目前暂未发现这批口罩流入市场销售。欧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仍在追查生产老板等涉案人员。
江苏南京警方侦破一起售卖假冒品牌口罩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现场查获尚未卖出的各类伪劣口罩1.55万余个,其中包括假冒3M品牌口罩2300多个。
上海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破获一起假冒伪劣口罩,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口罩5000只。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破获一起假冒伪劣口罩,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口罩1.1万余只。1月30日,上海警方对这两起案件提前介入调查。
义乌警方根据线索,查获一批假冒伪劣口罩,包括一次性口罩70箱,共计10万余只,无标识口罩11箱共计5万余只,警方对4名涉案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1月28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这起案件。1月30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某某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疫情期间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是常见罪名,大多数犯罪行为存在上述2个罪名的竞合关系,都是销售额五万元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一档法定刑为二年以下,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后者法定最高刑更重。因此,销售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以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定罪;销售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比较宣告刑后,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相关刑事案件作出部署、提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