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7 总第260期 【市民大讲堂】 后期报道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鳞次栉比的商品房层出不穷。为了更好的促进居民对商品房买卖,明了买、卖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9月7日上午,众多读者齐聚襄阳市图书馆二楼报告厅聆听由“市民大讲堂”特别邀请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自军,与大家分享“商品房买卖法律知识与风险防范”。
朱律师从合同主体、合同标的物、标的物性质几个方面简要阐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涉及已购公房、经济适用住房、小产权房等不属于商品房。解析预售商品房与现售商品房的区别,开发商应具备的资质要件、符合的相关条件,及商品房预约协议的签订等。通过例举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例,引导读者认定和判断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还是本约;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应适用被告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从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时负有的义务,买受人收房的一般程序,出卖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具备的法律文件,买受人在验房时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对房屋交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技巧,以及商品房交付的诉讼时效等商品房交付、办证和其他请求及归属的相关问题,引导读者明了《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相互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合理、放心、舒心购置理想适用的房产。读者们均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