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2020-05-16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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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失和补办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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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阅证若丢失,须先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挂失,即可补办新借阅证,原证自动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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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在挂失后找到原读者证,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原借阅证可以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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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补办新证后找到原借阅证,不再退还工本费,原证自动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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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证手续 | |
1、还清图书后,须由本人持借阅证及发票、身份证在前台,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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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办借阅证证需一年后方可退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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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 |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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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妥善保管借阅证,避免接近带有磁性的物质,不与尖硬物质接触,避免高温、潮湿环境,保持卡片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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